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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印名片违法

1999-04-14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刘晓玲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3日讯(记者刘晓玲)针对目前街头遍地可见的“精印名片”以及非法印刷窝点,北京市东城公安分局今天上午组织统一行动,对东城区部分店铺进行了清理。

据了解,早在1997年,国务院便颁发了《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凡印刷文件、资料、图表、票证、名片等的企业和个人,都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新闻出版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取得印制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但是,目前北京街头上出现了许多借“复印”“打字”的招牌、私自承揽印制名片等业务。有关人士介绍,街头上不少门店都没有上述的“两证一照”,印制名片,根本不按规定查验工作证、身份证、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等等,而是完全按顾客的要求,为其印制任何名称任何职位的任何名片。

在今天上午的检查中,记者亲眼看到“绿源经济技术信息开发部”为北京电视台记者印制的一张“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和平里派出所张军副所长”的名片,实际上,该派出所根本无名为“张军”的副所长。

东城公安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名片本身虽然不作为有效的身份证件,但实际生活中人们对名片有一种天然的信任。前不久北京市公安局涉外饭店管理处破获的一起“冒充记者董事长赴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就是在街头门店里印制了数盒“科技日报”某记者的名片。某种程度上说,那些无照经营“快印名片”的门店成了犯罪分子作案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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